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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法学者:抢夺金晶火炬暴徒最高可被判处监禁

2008/04/22 

据报道,法国驻华大使苏和近日约见中方媒体,公开谴责抢夺金晶手中火炬的扰乱分子,并称“据我所知,拦住这个人的警察将其送入警局后拘留了他。”法国政府可追究攻击金晶人的法律责任。

  目前,法国方面将如何惩处该扰乱分子尚没有消息。

  针对此,记者连线了中国留法学者蔡雄山(国际法研究方向)。

    记者:你好,蔡雄山。金晶遭扰乱分子袭击后,近日法国大使表态,法国政府可追究攻击金晶人的法律责任。你觉得,根据法国法律,扰乱分子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?

  蔡雄山:因为具体情节不是很清楚,所以根据法国法律,扰乱分子很可能会被判处扰乱社会秩序罪,或者是聚众滋事罪。

  根据法国刑法第431-3条聚众滋事罪:“在公共道路上或公共场所,任何足以扰乱公共秩序的人众聚集,均构成聚众滋事罪”、“在由省长、专员、市长或者一名助理、负责公共安全的警务官员或其他任何警务官员、佩带职务徽标的人员发出二次催告,令其自行解散而无效果之后,得动用武力驱散滋事聚众。

  对于外国人,可能遣送出境。法国刑法第131-30条第1款规定,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,可判处其永久性或最长10年时间,禁止其进入法国领域,或者判处监禁,服刑期满遣送出境。

  法国法律明确规定了 “非法游行示威、违法参加游行示威或公众集会罪”。具体判罚,将据情节轻重而定。

  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,按照法国法律,这项罪名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及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判罚,轻则被罚款,重则可能被判监禁。

    记者:法国媒体对抓获扰乱分子是否有报道,持何态度?

  蔡雄山:法国媒体报道了扰乱分子抢金晶火炬事件,但没有报道其被抓获及如何惩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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